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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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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建立重点流域生态补偿机制

 福建河流水系众多,水资源丰富,随着流域经济快速发展,流域水环境保护的压力不断增大。近年来,福建省在推进流域水环境保护和整治过程中,注重探索建立生态补偿机制,2003年在全国率先启动了九龙江流域上下游生态补偿试点,2008年5月,闽江、九龙江流域列为全国首批开展生态环境补偿的六个试点地区之一。为进一步完善流域生态补偿机制,加大重点流域水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力度,2015年福建省政府印发出台《福建省重点流域生态补偿办法》,加大生态补偿金筹集力度,并向流域上游地区和欠发达地区倾斜,对水质状况较好、水环境和生态保护贡献大、节约用水多的市、县加大补偿,建立起用标准化方式筹措、用因素法公式分配的闽江、九龙江、敖江流域生态补偿长效机制。  一是建立资金筹集机制。采取省里支持一块、市县集中一块的办法,创新生态补偿金筹措方式。按地方财政收入的一定比例筹集。建立了市、县出资与财政收入同步增长机制,明确流域范围内的市、县财政均按照上一年度地方公共财政收入的一定比例向省财政上解流域生态补偿金。按用水量的一定标准筹集。重点流域范围内的市、县政府每年按照上一年度工业用水、居民生活用水、城镇公共用水总量计算筹集流域生态补偿金,由市、县政府通过年终结算上解省财政。加大省级财政性资金支持力度。福建省政府每年整合筹集重点流域生态补偿金3.1亿元,比改革前增加了1.6倍。省生态保护财力转移支付资金和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仍按原有资金管理办法安排,继续加大对重点流域生态保护地区的补偿支持力度。2015年闽江、九龙江、敖江流域共筹集生态补偿金9.15亿元。  二是建立资金分配机制。按照水质优先,合理补偿的原则,将水质指标作为补偿资金分配的主要因素,同时考虑森林生态和用水总量控制因素,对水质状况较好、水环境和生态保护贡献大、节约用水多的市、县加大补偿,反之则少予或不予补偿。  三是建立资金使用机制。明确资金使用范围、管理职责分工及监督检查办法等,做到规范运作,公开透明。分配到各市、县的流域生态补偿资金由各市、县政府统筹安排,主要用于饮用水源地保护、城乡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畜禽养殖业污染整治、企业环保搬迁改造、水生态修复、水土保持、造林防护等流域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工作。加强监督检查,对挪用补偿资金、未将资金用于生态保护和水环境治理的市、县,视情节扣减该市、县在该年度获得的部分乃至全部生态补偿资金,对发生重大水污染事故的市、县每次扣减20%的补偿资金,扣回资金结转与下一年度补偿资金一并分配。  四是支持重点流域下游地区与上游地区建立协商平台和机制。下游地区根据与上游地区交界断面水质达标和改善情况、生态保护情况等,对上游地区给予适当的资金奖励,并采取对口协作、产业转移、人才培训、共建园区等其他方式加大横向生态补偿实施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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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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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三化融合”构建水利工程管理长效机制

 浙江省绍兴市作为全国水利现代化试点城市,积极探索和推进水利现代化建设,积累了一批典型经验和做法。其中,绍兴市柯桥区为解决基层水利工程运行普遍存在的管理薄弱等问题,着力推行标准化、物业化、信息化“三化融合”,形成了有效闭合的长效管理机制和链条,为建立水利工程管理长效机制,提供了“柯桥样板”。  一是推行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首先,按照浙江省水利厅确定的标准化管理要求,通过实施除险加固、开展配套设施改造等,推进水利工程标准化创建和改造,使水利工程在高起点上运行和管理。其次,对照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要求,明确政府对于公益性水利工程管理的权责界限,尤其是投入责任和监管权限,为后续推进物业化管理奠定基础。出台了《柯桥区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管理办法(试行)》《柯桥区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考核办法》,明确规定由区级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管理的水利工程,资金由区级财政全额承担;镇(街道)管辖的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补助资金,已实行标准化管理的,其补助额按实际发生额,经审计确认后予以补助90%,其余10%由镇(街道)和村承担;将补助经费和考核结果相挂钩,强化建后组织管理、安全管理、运维管理和资金管理,形成“区、镇(水管单位)、村(闸所)、物业”四级考核链。  二是推行水利工程物业化管理。区水利部门协助镇(街)水利工程管理所制定水利工程物业管理内容、养护定额标准,结合工程实际,明确日常巡查、汛前检查、沉降和渗流观测、水位观测、日常养护、白蚁防治等物业管理内容。管理内容确定后,由区水利部门协助镇(街)水利工程管理所开展物业化管理工作量、需要的工作人员等定额事项的测算,明确各类山塘水库物业管护费用并制定物业管理方案。在此基础上,水利工程管理所通过公开招标确定水利工程物业公司并签订合同。水利工程管理所对物业公司进行非汛期两月一次、汛期一月一次考核,考核结果与物业管理费支付挂钩。区水利部门委托第三方对水利工程管理所物业化管理工作进行年中、年末两次考核,强化压力传导机制。  三是推行水利工程信息化管理。为加强对实施水利工程标准化、物业化的监管,柯桥区以“数据入库、实时更新、动态监管”为目标,大力推进水利工程信息化建设。硬件方面,该区水库全部安装了水雨情遥测设施和视频监控。软件方面,搭建了区镇两级平台,其中各镇(街)单独设立运行管理平台,综合各类基础数据和实时数据上传至区级水利工程标准化监管平台。通过两级平台可以实时视频监控山塘水库现场,掌握山塘水库的巡查率、水雨情数据、隐患处置情况,并根据情况下达处置要求和指令,提升了水利工程管理档次和监管水平。  目前,柯桥区规模以上水利工程已全部实现标准化、物业化和信息化“三化融合”,切实保障了水利工程安全长效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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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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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建立“三合一”审批模式取得明显成效

 为落实国务院推进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的城市发展要求,北京市水务局以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为改革突破口,自2015年起,将水资源论证(评价)、生产建设项目和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合并为水影响评价,建立"三合一"审批模式,强化水在城市发展中的约束引导作用,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制定规范性文件。为规范水影响评价工作,北京市水务局组织制定了《北京市建设项目水影响评价审批管理规定(试行)》《北京市建设项目水影响评价文件编制指南》《北京市建设项目水影响评价技术审查控制要素(试行)》等系列文件。从制度上保障了对新、改扩建项目的全覆盖,构建了对项目水源、供水、排水、水土保持和防洪影响等全过程、精细化的管理体系。  二是实施分阶段评价。水影响评价分为规划水影响评价和建设项目水影响评价两部分。规划水影响评价从街区宏观层面对涉及新编规划、控规重大调整和土地储备项目、土地公开交易项目的指标进行审查。建设项目水影响评价进一步对规划水资源论证指标进行分解和落实,与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深度对应,起到约束、引导建设项目的涉水管理和建设的作用。未来将进一步强化规划阶段的水影响评价,同时简化建设项目阶段的评价工作。  三是完善评价内容。北京市根据自身严重缺水,水环境治理压力大等实际情况,将节水、供水、排水、污水处理、雨水利用等内容纳入水影响评价范围,要求在规划和项目建设阶段落实相关管控要求,技术审查的主要内容包括:符合水资源和供排水条件、符合防洪安全要求、不改变排水要求和水土保持措施完善等。  四是加强审查管理。建设科学化、便捷化、标准化的水影响评价审查体系,对公共服务事项进行梳理并公布审批事项清单,制定全市统一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事项规范标准、办事指南实用手册和事项申报材料规范。在审查审批过程中,实行区域化管理和告知承诺制,对已批复街区控规和实施单元规划的区域,不涉及重大规划调整的,一律不再重复开展水影响评价审查工作,并通过法人承诺的方式,加快建设工程施工时效。  五是加强报告编制质量管理。北京市水评中心定期公示项目审查通过情况,对各报告编制单位审查通过率予以公开,每年对通过率低于60%的进行约谈,从而加强编制单位服务质量管理。为强化编制单位技术能力,北京市水评中心每年免费安排编制单位进行技术培训,强化水评报告编制能力。  六是夯实评价决策基础。2016年建设了基于GIS系统的水影响评价项目数据支持系统,该系统将水影响评价审查要素如位置、管网、水量、土方等信息直观显示在平台上,为评价决策提供数据支持。统筹规划水影响评价和建设项目水影响评价之间一二级的关系,从技术层面保证一级对二级的约束和控制,有效提高了水务管理能力。  北京市通过实施水影响评价,大幅压缩简化了水务行政审批事项和审批时限,加快了建设项目前期手续的办理,节约了项目建设单位的成本。同时通过实施水影响评价有力促进了节水减排和海绵城市建设,2017年市级水影响评价审批建设项目共核减新水取水量252万立方米、排水量215万立方米,新增雨水调蓄池容积17.9万立方米、透水铺装面积142.4万平方米、下凹式绿地面积180.4万平方米。